自限購政策出台後,有些人為獲購房資格或優惠,想出各種招數,有偽造單身身份的,也有假離婚的。原是恩愛夫妻,為了房子卻反目成仇,在司法審判實踐中經常碰到這樣的案例。近期,長寧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就調解了一起這樣的案件。
  原告陳先生和被告陶小姐均是外地來滬讀書的70後。陳先生畢業於頂尖學府,擁有一份令人羡慕的高薪職業;陶小姐雖然學歷不高,但天生麗質,可謂郎才女貌。兩人早在10年前就在長寧區買下了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。
  近年來,陳先生工作順風順水,職位和薪酬都一路飆升,打算再買一套房。然而,上海嚴格的限購政策限制了他的購房資格。於是,陳先生與妻子商量,通過假離婚的方式解決,購房後再復婚。雙方今年年初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,約定房子車子等財產都歸女方所有,兒子也由女方撫養。為把戲做得更逼真,陳先生租了房子搬出家門,與妻子分居。最後,陳先生還帶著陶小姐快速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了產證更名。
  然而,就在陳先生看中一套新房,要求陶小姐買房成功後馬上復婚時,陶小姐卻翻臉了,明確表示拒絕復婚。此舉對陳先生猶如晴天霹靂——自己的全部身家和兒子的撫養權都交給了女方,等於是凈身出戶,不光以後的生活沒有著落,心中的怨氣更是無處發泄。協調無果之後,他一紙訴狀將陶小姐告到法院,要求改變兒子的撫養關係,並分割財產。
  法院先由訴調對接中心對案件進行調解。調解員發現陶小姐的做法雖然於道德有虧,但也有苦衷。原來,陳先生因職位薪酬增高,心高氣傲,在家中對妻子頤指氣使、管頭管腳,有時還施以家暴。性格內向的陶小姐一直忍氣吞聲,這次陳先生提出假離婚,給了她一個擺脫痛苦生活的“機會”。於是,她不動聲色地按照丈夫的安排一步步進行,併在最後來了個“逆襲”。
  在調解室,陳先生對著陶小姐拍桌瞪眼,大聲咆哮,而陶小姐已經受夠了對方的霸道,猶如羔羊脫了虎口,毫無回頭之意。調解員原本努力勸和,但看到這一幕,也明白這對夫妻的緣分已經走到了盡頭。於是調解員單獨找陶小姐談話,由於財產多是陳先生所掙,雙方又有多年的夫妻情分,調解員請被告陶小姐可以在房產歸屬和兒子的撫養問題上退讓。陶小姐的態度緩和下來,願意接受調解。最後,雙方約定將長寧區那套房屋掛牌出售,所得房款一人一半,兒子的撫養權歸陳先生,陶小姐每月支付500元撫養費。
  (文中人物為化名)
  通訊員 王夏迎 本報記者 袁瑋  (原標題:為買房假離婚不料弄假成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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